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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國力爭5年內確立公交在城市交通中的主體地位
蘇敏

  從20日在京召開的全國城市公共交通工作會議上了解到,我國將大力發(fā)展公共交通,爭取用5年左右的時間,基本確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體地位。

  此次會議提出的指標是:公共汽電車平均運營速度達到每小時20公里以上,準點率達到90%以上。站點覆蓋率按300米半徑計算,建成區(qū)大于50%,中心城區(qū)大于70%。特大城市基本形成以大運量快速交通為骨干,常規(guī)公共汽電車為主體,出租汽車等其他公共交通方式為補充的城市公共交通體系,建成區(qū)任意兩點公共交通可達時間不超過50分鐘,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總出行中的比重達到30%以上。大中城市基本形成以公共汽電車為主體、出租汽車為補充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統(tǒng),建成區(qū)任意兩點間公共交通可達時間不超過30分鐘,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總出行中比重在20%以上。

  關于優(yōu)先發(fā)展城市公共交通的相關經濟政策,《意見》提出,要建立公共財政補償機制。例如,對城市公共交通企業(yè)承擔社會福利的,包括老年人、殘疾人、學生、傷殘軍人等免費或優(yōu)惠乘車和為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務而增加的支出,應予經濟補償。

  記者了解到,我國已有軌道交通運營的城市中,沒有一個城市形成了較為完整的網絡系統(tǒng)。全國城市快速軌道運營里程僅約300公里,不及倫敦一個城市的運營里程。按發(fā)達國家城市的經驗,公交基礎設施的投入應保持在GDP的3%至5%,否則其基礎設施功能難以保證。但2001年我國用在這方面的投入僅190億元,不足全國城市GDP的1%。在市場化進程中,政府對公交企業(yè)尚未形成一套科學的財政補償機制,致使公共交通的服務水平低,其公益性難以體現(xiàn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