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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成全國交通樞紐城市

   
   
李緯娜 林若飛
    


  在國家發(fā)改委最新編制的《綜合交通網中長期發(fā)展規(guī)劃》中,深圳首次被列為全國性綜合交通樞紐城市,將與北京、上海、廣州等41個城市一起,與“五縱五橫”綜合運輸大通道共同構成我國綜合交通網絡骨架。


   據悉,綜合交通樞紐是在綜合交通網絡節(jié)點上形成的客貨流轉換中心,按照其所處區(qū)位、功能和作用,銜接的交通運輸線路數量,吸引和輻射的服務范圍大小,以及承擔的客貨運量和增長潛力等,可分為全國性、區(qū)域性和地區(qū)性三個層次。全國性綜合交通樞紐具有全局意義,也將得到重點規(guī)劃。

  記者獲悉,成為全國性綜合交通樞紐的條件包括:綜合運輸大通道的重要交會點;依托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的中心城市和口岸城市;在跨區(qū)域人員和國家戰(zhàn)略物資運輸中集散、中轉功能突出;有廣大的吸引和輻射范圍;對綜合交通網絡的合理布局、順暢鏈接和高效運行具有全局性作用和影響等。此次列入全國性綜合交通樞紐的城市共有42座,包括北京、上海、廣州、天津、哈爾濱等。

  按照規(guī)劃,作為全國性綜合交通樞紐,深圳將遵循客運“零距離換乘”和貨物換裝“無縫鏈接”的原則,統(tǒng)籌線路、場站以及信息傳輸等設施的有效銜接,充分體現客貨流匯集、換乘換裝和疏散的承載性、順暢性和兼容性。包括建立鐵路、公路、水運和民航客貨樞紐,建立與其吞吐能力相適應的旅客集散和中轉系統(tǒng),實現與城市軌道交通、常規(guī)公交、出租車、私人交通等各種交通方式合理接駁和換乘,實現交通一體化,并積極發(fā)展內河集疏運體系等。

  記者了解到,在2010年之前,深圳綜合交通樞紐建設布局有四大重點內容:一是結合鐵路客運專線、國家高速公路網和機場建設,深圳將建設與高速公路、客運專線和民航機場相銜接的綜合交通樞紐;二是建設以港口為樞紐的貨物集疏運配套體系,重點提高油氣、集裝箱專業(yè)港口的后方鐵路、高速公路和管道集疏運能力;三是以促進內陸多式聯運為目標,建設集裝箱中轉樞紐,并在技術標準上與國際標準相統(tǒng)一,在管理和信息上一體化;四是推進城市公共交通發(fā)展,逐步建設城市軌道交通網絡,改善城市與城際間的公共交通狀況。


   


責任編輯:艷陽天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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